3.军事权力。历史上大多数国家权力是由军事权力直接缔造的,正如毛泽东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梯利也接着
说“战争制造了国家”。军事权力如何强大?欧洲历史上,罗马共和国因士兵“爱国”而强大,中世纪封建领主的军队则依
靠骑士的忠诚,而日本武士的尚武文化则为人称道,靠当兵吃饭的雇佣军则靠不住。所以,中外历史上,“士气”都是不
输于“兵器”的重要力量。除了士气和兵器,军队的组织形式或军事制度之于“士气”的组织和充分发挥作用很大。在这方
面,毛泽东是天才的军事组织家,“三湾改编”确立了军队的民主主义原则和“支部建在連上”的首创,从而使同一个军人
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风貌。之后,“古田会议”又确立了党指挥枪的原则,从思想上彻底武装红军。正因为如此,在兵器现
代化程度远不及国军的共产党军队,“小米加步枪”的军队居然打败了美式武装的国民党军队。同样,在朝鲜战场上,美
军的“绞杀战略”制服了意大利半岛上的德军,但却不能阻吓志愿军,在长达三个月的“绞杀战”中保证了铁路、公路的畅
通,这同样是“士气”与“兵器”的较量。而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中,美国四辆坦克居然能长驱直入巴格达,如入无人之境,
足见失去了灵魂的萨达姆亲手缔造的“共和国卫队”多么不堪一击。总之,士气、兵器、组织形式,是中外历史上强大军
事权力均不可或缺的有机性要素。 4.政治权力。在逻辑关系上,政治权力是其他权力作用的结果,也是国家权力的最
直接表征形式或国家权力的行使形式。因此,和国家权力的性质一样,政治权力具有普遍的强制性,是对特定疆域的
人和事的排他性管制性,是暴力机器的唯一垄断者,因而是有天然的暴力潜能。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韦伯式国家观或
权力观。但是,正如米格代尔的研究所发现,韦伯的强国家只是根据欧洲经验而来的观念的国家权力,而在欧洲国家
之外的很多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埃及及其他非洲国家,尤其是塞拉利昂这样的部落式国家,事实上不是强国家,
而是“强社会”。封建地主、部落领主、商人、军阀、土匪盘踞在碎片化的社会里,不是强国家,而是强社会。也就是说,
“实践中的国家”与韦伯式“观念式国家”完全不同。在这些国家,不存在统一的意识形态权力,军事权力碎片化,经济权
力只是“生存政治”即不择手段生存的方式而已。 米格代尔的“强社会中的弱国家”是对韦伯式国家观的突破,同时迈克
尔·曼关于政治权力的“专制性权力”与“基础性权力”的划分,更是大大丰富了我们关于政治权力的知识和观念。所谓“专
制性权力”,就是统治者不与社会协商而主观武断地或强制性地推行自己意志的权力;“基础性权力”则是权力渗透到社
会结构、统治者与社会协商而贯彻自己意志的权力。在迈克尔·曼看来,很多国家只有专制性权力而缺乏基础性权力。
综合而言,政治权力的强弱并不是简单地视其强制力、对暴力的垄断程度,而是看在国家—社会关系中相互赋权,相
互传递正能量的程度。一方面,要看合法垄断暴力的机构渗透社会结构的能力,反过来,也看社会支持、配合政治权
力的程度,这些都离不开作为“网络”的意识形态权力。二、意识形态权力:国家权力之魂 迈克尔·曼的国家权力研究,
让我们在观念上突破了政治—经济关系二维分类或韦伯式文化主义论。国家权力不是简单的整体,而是“同盟的、重叠
的、交叉的网络”,即“互动的制度化网络”。〔3〕国家权力有分工,即意识形态、经济、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之间的功
能性分工,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是由彼此孤立的若干领域组成的——虽然每一领域都有若干组织、功能、目标和
手段所构成——它们彼此的联系是那些关乎外部目的的联系,〔4〕或者说人类并不是要追求四种权力形式本身,而是
在人类演化中这些权力形式是实现人类目标的组织、制度手段。〔5〕这是就起源而言的。但是,在历史演化中,这些
组织、制度、手段却反过来制约、影响着人类目标。 作为“互动的制度化网络”,国家权力的评估就变得更加复杂化,
我们很难以单项领域的组织或制度去代表一个国家的国家权力,否则就无法解释历史上的国家兴衰与政治组织或军事
集团的命运。在四种权力形式中,经济权力、军事权力和政治权力都是可见性权力,也就是可以测量的,而意识形态
权力则是在看得见状态与看不见状态之间的、又无处不在的“弥散性权力”(the diffused power)。四种权力关系是无比
复杂的,而所有其他权力都离不开意识形态权力的论述或者牵引性作用。 意识形态权力是一种独立的组织形式,看上
去是政治权力主体制造的副产品,即马克思所说的所有意识形态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但是,这个“副产品”在历史上很
多时候并不是统治阶级的直接制造,而是以与统治阶级有密切关系的文化界、教育界为主体的。文化权力主体与政治
权力主体、经济权力主体的关系,在有些国家是显性的,而在有些国家是隐性的,以独立主体的面目出现,比如西方
的新闻与高等教育,看上去是独立的,但离开特定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就难以存续。因此,意识形态权力必然是有“弥
散性”。弥散性就意味着意识形态权力以一种本能的、无意识的方式渗透到整个人口之中,直接影响着每个权力形式,
从而构成“互动的制度化网络”之魂。 首先,观念与政治权力的互动。流行的概念是政治权力合法性,即人民对权力的
自愿接受和认同,从而产生权威。这是理想类型界定,即模式化概念。合法性如何形成的? “冷战政治学”严重偏离了
韦伯的合法性概念,从老一代的行为主义者拉斯韦尔,到著名的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都专门研究了意识形态与政
治合法性的关系。拉斯韦尔把二战战场上的心理战,直接嫁接到政治心理学。而在《现代政治分析》中,达尔则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