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税联动”优先扶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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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税联动”优先扶持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
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二、实施主体
    区投促办、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   支持内容
    1、扶持对象:在符合(1)的前提下,同时具备(2)、(3)、(4)任意条件的各类社会物业。
    (1)工商税务注册在普陀区,并对在普陀区内物业中注册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的楼宇园区、创
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社会物业;
    (2)已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各类社会物业;
    (3)目前尚未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后续有意向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
各类社会物业;
    (4)疫情期间积极参与区域防疫、捐助物资、组织志愿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商务楼宇(园区)
物业。
  2、政策依据:《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租税联动补贴办法》。
  3、扶持内容:
    满足上述条件的社会物业,符合政策依据条件的,经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可补签“租税联动协议”,
从优从先受理“租税联动”兑现申请,尽快拨付“租税联动”政策兑现资金。
    四、申请程序
    1、物业业主向各地区投促中心提出申请;
    2、各地区投促中心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投促办;
    3、区投促办审核后,根据具体情况将申请物业列入优先享受政策的名单,并通过各地区投促中心告
知申请物业。
    五、申请材料
    1、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优先享受租税联动政策申请表;
    2、业主给予承租企业租金减免汇总清单;
摘要:

 “租税联动”优先扶持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二、实施主体  区投促办、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   支持内容  1、扶持对象:在符合(1)的前提下,同时具备(2)、(3)、(4)任意条件的各类社会物业。  (1)工商税务注册在普陀区,并对在普陀区内物业中注册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社会物业;  (2)已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各类社会物业;  (3)目前尚未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后续有意向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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