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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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XXXX 年第 XX
落实《中个人》和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现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
个人(以下称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的判定标准公告如下:
一、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 XXX 天的,
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 XXX 天而且没有任
XX
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
住天数不满 XXX 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 XX 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
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称此是指前一年的
个年度,此前年的起始度自 XXXX 年()以后年开始
算。
住所纳税境内天数
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
XX
XX 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三、本公告自 XXXX XX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摘要: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XXXX年第XX号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现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以下称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的判定标准公告如下:一、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XXX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XXX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XX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XXX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XX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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